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聂晓军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最新
发布日期: 2026-09-23 09:43:27 来源: 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年09月16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聂晓军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告内容如下:

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聂晓军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金复〔2026〕670号

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聂晓军董事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安盛资管司发〔2026〕17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聂晓军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要求上述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到任,并在到任后10日内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其任职资格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被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上海金融监管局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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