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 2026-09-21 11:34:44 来源: 财联社


(资料图)

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提高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服务效能与便利化水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原有纸质文书继续有效,企业可按相关规定正常使用。

标签: 药材 北京 药品 进口 文书 通关 电子化

新闻资讯
精彩推送